前些日子看到人民网的征文说我的权利观,今天不知道怎么了,觉得自己对所谓的“权”还是有良多的感触的。“权”不是说谁的位置高,也不是谁有钱,那么什么才是权呢?
让我们从原始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个“权”吧,原始社会的时候人是有赖以裹腹的生存就可以了,除了生存和生殖以外几乎没有别的东西。而随着猎物越来越多,他们就会请一个年长、威望高的人来决定如何分享这些食物。而这时候的权,就是年长的人手中的手杖,他说分多少就是多少。
随着生产力的提高,人类的发展到了奴隶社会,奴隶主的权,就是剥夺了奴隶的全部自由,让奴隶——尽管同样也是人——为自己无休止的服务,奴隶除了拥有生存下去的能力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权利了。而这时候的权,就是奴隶主手中的皮鞭,高高举起,剥夺了所有的社会资源。
而相应的文明程度的进化,到了封建社会,地主的权,就是拥有土地这样至关重要的生产资料,让农民/农奴在土地上给自己耕作,剥夺他们生产的食物时候。而这时的农民/农奴除了拥有生存权之外,还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个人意愿可以满足,那就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。不过这时候的权就是地主的一呼百应以及皇帝的“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。
到了资本主义或者说现代社会,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增强,虽然很多生产资料还掌握在所谓的资本家手中,但是工人已经不是被禁锢在奴隶主的附庸,更不是禁锢在土地上的劳工。他们自由了,如此自由,除了需要考虑如何生存下去以外一切的自由,也就有了所谓的人权。
那么什么是权的,我认为,权就是个人意愿所能实现的能力,它通常称呼那些个人意愿实现能力比较强,或者说剥夺了别人甚至集体的意愿的实现能力为有权。那么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
我们还是从原始社会说起,部落酋长可以分食物就是因为威望和能力被其他人信服,也就是大家认为他/她能公平地对待内部,坚强地抗御外辱,保证集体的利益不受侵害甚至于增值。
而中世纪以来的权利可不是这么仅仅是信服来的,而是要用武力征服,谁更孔武有力,谁更加有手段谁就有权,所以中世纪有笨重的重骑兵,有阴险的《孙子兵法》这些不过就是为谋取到权而服务的。这个时候的权可以说是用血与火写成的历史,什么所谓的道德或者法律只是武力的附庸,没有武力基础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。所以我们一边看中国人念道德经,莫要杀生,一边让匈奴人伏尸千里;欧洲人一边读圣经,一边驱逐犹太人,屠杀清教徒,毛主席说过一句:枪杆子里出政权。权就是这样的来的。
到了现代,随着道德底线与法律的健全,开始有了所谓和平的方式,甚至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居然成功了,这些本来用来维护权的东西,反而成为了别人夺权的手段,所谓民主也好,选举也好,统统都是和平的夺取政权的方式,所以不难理解《竞选州长》中,竞选对手采取如此多的卑鄙无耻的手段,所为的不过是一个字:“权”。
究竟是什么让人为权如痴如醉,有权就是剥夺了他人甚至集体的意愿来实现自己意愿的能力。这样就意味着你将会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,更好的生存方式。所以权,总是和力在一起,总是和利在一起,权力,权利,权是力的结果,权又是利的所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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